毕业生接收

 

 

 

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《中关村科技园区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办法》有关规定办法和京人发〔2004〕15号关于北京市2004年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。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引进全国重点院校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,其所学专业应为
北京市急需紧缺专业。(关于学校和专业范围可从网上查询)

接收的条件:1、用人单位在划定的院校范围内引进本科学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;2、接收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其英语水平最低应通过国家四级;3、对用人单位接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(含双学士)不作专业限制;4、用人单位应接收紧缺专业范围内的毕业生

办理程序:用人单位首先要与清华科技园建立人事代理关系,签订代理协议,然后单位按照上述规定与毕业生达成接收意向后,填写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》,附: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、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、四六级英语证书,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批准证书交清华科技园办理即可。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的审批时间:一般春季从2月1日开始,秋季从4月1日开始。一般每年11月各单位应上报下一年度毕业生接收计划,以便下一年度工作的开展。

申请